怀柔区看守所

人气指数:55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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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官网为有需要的用户提供看守所的地址详情、上班时间安排、机构概况、温馨提示、律师会见须知、乘车路线等内容,是看守所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是全国一级监管场所,每月至少开放一次,社会团体、在押人员家属经预约后,可以进入看守所开放区域参观,团体参观每批不超20人。目前仍不对个人开放。看守所对外开放,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展示公安监管场所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和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良好形象,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对监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律师会见须知:

条 为了保障律师会见和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 律师工作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分,工作结束时间前半小时不予接待,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休息。

第三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向看守所提交律师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第四条 办案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交看守所羁押时,应当告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同案,案件性质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并登记办案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看守所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辩护律师。律师会见上述三类犯罪嫌疑人须经机关批准。

第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次会见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其监护人、近亲属委托情况及律师本人的基本情况,征询其是否同意委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委托的,应当签署委托书,不同意委托的,应当结束会见。

第六条 律师在会见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请拨打监管总队法制部门建立的律师热线电话010-87391287。

第七条 本单位预约会见电子邮箱地址是p-hrq=kss@bjgaj.gov.cn预约电话白天010-61697126夜间010-61697828。

第八条 本单位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617号,邮政编码101400。

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机关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起三日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申请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的权利。

10、对于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在开庭前征求被告人的意见,被告人同意的方可适用。

11、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2、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3、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4、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5、犯罪嫌疑人辩解的权利。

检察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或者无罪、罪轻的辩解。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或者委托辩护人的,检察人员应当注意听取律师以及其他辩护人关于适用逮捕措施的意见。

16、犯罪嫌疑人被告知的权利。

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立案的案件中,对于被逮捕的人,应当由承办部门办案人员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时即应把逮捕的原因、决定机关、羁押起止日期、羁押处所以及在羁押期间的权利、义务用犯罪嫌疑人能听(看)懂的语言和文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并告知其家属有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超期羁押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投诉。

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将依法延长或者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律根据、羁押期限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委托的人。

(二)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犯罪嫌疑人对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

怀柔看守所地址路线:

乘车路线:

东直门乘980到红星酒厂路口下车向北

乘916、936路至怀柔公交总站,换乘坐出租车或步行到怀柔区看守所

驾车路线:

国道111,开放环岛北500米,大屯路口(有指路标志)东行800米,路北。

国道101,开放环岛东300米,大屯路口(指路标志、980站牌)北行500米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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